各省辖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县(市)经信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加快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促进制造业服务化水平提高,不断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根据《江苏省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3年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一)加强创建活动组织。要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发动,层层落实,确保在各企事业单位中掀起创建热潮。各市经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兄弟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创建活动组织和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各自工作体系做好动员发动工作,共同推动本地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二)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创建“用户满意服务”单位要把工作重点突出到创建过程中来,对照《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和相关服务标准,加强服务业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以惠民产品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围绕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有考核,抓住关键,稳步推进。
(三)继续加大《办法》宣贯力度。在去年开展《办法》宣贯的基础上,各市要以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组织学习《办法》和有关服务质量的管理标准,明确《办法》对企业服务工作的要求。各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单位要通过内部刊物、网站等多种渠道营造活动氛围,积极发动各有关职能部门、班组、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
(四)认真总结提炼服务经验。各市及各企业要加强创建活动总结,自觉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和用户评价,认真评价活动效果。在总结创建活动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出服务薄弱环节,形成服务规范,打造服务品牌,提升品牌价值。
二、做好2013年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奖申报工作
在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将组织2013年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奖评选,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各类奖项申报条件详见《办法》。
(二)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和推荐名额分配。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办法》。申报单位按申报奖励类别填报相应申报表(附件1的表1-表5),同时将创建活动总结(可附相关事迹宣传的媒体材料)、用户满意度测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与质量处。2013年省“用户满意服务”奖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申报材料相关表式电子版可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jseic.gov.cn)的“科技与质量”专栏中下载。
(四)注意事项。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中小局、工会、团委、妇联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汇总行文上报省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直及有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通过所属省直及行业协会申报,由该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汇总行文向省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并抄送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工作中的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省质量管理协会 吴霰,电话:025-83231032,
传真:025-83302167,电子邮箱:jsaq1981@163.com
省经信委 黄海勇 电话:025-83391528
省中小企业局 卞春阳 电话:025-68908182
省总工会 刘建洪 电话:025-83536241
团省委 张 磊 电话:025-83393582
省妇联 石冬梅 电话:025-85235932
附件:1、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奖申报表
2、2013年省“用户满意服务”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
江苏省总工会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6月18日